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巧丽,程宪鹏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0502民初1944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程宪鹏:本院受理原告张巧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0502民初194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