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郭海宾,孙玲玲,郭健
公告类型
执行文书
案号
(2021)豫0502执2986号,(2021)豫0502民初390号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公告人
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
内容
孙玲玲、郭健: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郭海宾申请执行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豫0502执2986号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自公告期满后立即履行(2021)豫0502民初39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强制执行。
刊登日期
2022-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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