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葛运勤,魏东,魏铭,朱桂芹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1421民初3594号,(2021)豫1421民初3594号之一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魏东(又名魏东方)、魏铭:本院受理原告葛运勤诉朱桂芹与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421民初3594号民事判决书及(2021)豫1421民初359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