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李晨光,武龙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2)豫0823民初281号
案由
离婚纠纷
公告人
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人民法院
内容
武龙:本院受理原告李晨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0823民初281号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遇到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六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
刊登日期
2022-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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