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段志翔,李鹏飞, 河南聚核互联通讯器材有限公司 ,河南省深通石化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鑫万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鹏飞、鑫万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深通石化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河南聚核互联通讯器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段志翔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八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