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师慧宁,李喜瑞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0902民初12582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喜瑞:本院受理原告师慧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0902民初12582号民事判决书。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