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邢立春,王连平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227民初2414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裕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连平:本院受理原告邢立春与被告王连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0227民初24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