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北京,田磊, 河南泽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河南泽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田磊:原告李北京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请求判令你们向其支付470000元及利息,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