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霍发元,牟金明,吴万江,闫俊东,李易融,姜贵健, 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兵9001民初1588号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公告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人民法院
内容
被告霍发元:本院受理(2021)兵9001民初1588号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与被告牟金明,吴万江,闫俊东,霍发元,李易融,姜贵健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审理终结。因我院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裁判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30日内至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2-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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