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胡伟, 青岛安成德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豫1523民初3035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信阳市新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胡伟:本院受理青岛安成德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诉胡伟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们)公告送达(2021)豫1523民初3035号的通知书、传票、起诉状副本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2022年4月21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208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