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保民,刘松改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豫1723民初226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驻马店市平舆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松改:本院受理李保民诉刘松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1723民初226号的起诉状副本、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2022年5月9日下午15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