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闫珂,詹磊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詹磊:本院受理原告闫珂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判决内容:被告詹磊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向原告闫珂偿还借款38497元并支付利息,利息以38497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自2020年1月1日起支付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962元,由被告詹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间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