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小周,李小波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小波:本院受理原告李小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依法偿还60000元欠款;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25日上午9时30分到济源市人民法院第一人民法庭(王屋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