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绍芳,陈华宏,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琼9021民初1438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海南省定安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绍芳、陈华宏:本院受理(2021)琼9021民初1438号原告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绍芳、陈华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于2022年2月24日作出(2021)琼9021民初1438号民事判决书,因你(们)去向不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