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静波, 哈尔滨技术进出口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动争议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哈尔滨技术进出口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静波诉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点30时三楼19法庭(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