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纪宇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唐山市规矩铝模板有限公司 ,重庆市丰都县圆盛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华济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沈阳光烁恒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斯迈喆商贸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渝0109民初76号 |
案由 |
同业拆借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唐山市规矩铝模板有限公司、沈阳纪宇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2022)渝0109民初76号原告重庆市丰都县圆盛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华济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规矩铝模板有限公司、重庆斯迈喆商贸有限公司、沈阳纪宇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沈阳光烁恒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判令上述被告立即向原告连带支付753480元及利息(以753480元为基数,自2021年12月24日起至本息付清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本案案件受理费、公告费、保全费由上述被告负担。因你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四日上午9时30分(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