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万宁市永发商行,胡亚海,文妚五,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宁支行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琼9006执异87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万宁市永发商行、胡亚海、文妚五:本院受理(2021)琼9006执异87号申请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与原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宁支行(原中国银行万宁支行)、被执行人万宁市永发商行、胡亚海、文妚五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琼9006执异87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复议申请,逾期不递交,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