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云天愉,蔡爱娟,黄循峰,黄莉,黄良吉,何勇,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抚养纠纷 |
公告人 |
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何勇:本院受理原告云天愉、蔡爱娟、黄循峰、黄莉、黄良吉诉被告何勇、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现住址不详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诚信诉讼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原告诉讼请求为:1.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误工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合计1007054.9元;2.被告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保险赔偿责任,精神抚慰金优先在机动车强制保险内赔偿;3.请求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等全部费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会文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