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周杰,梁春秋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梁春秋:本院受理原告周杰诉被告梁春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宾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