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樊海林,樊忠奎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2)黑0128民初5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通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樊海林:本院受理樊忠奎与樊海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黑0128民初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