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晓峰,第三人-杨建英, 深圳市华博精测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谊智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华博精测仪表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0)粤73民初4797号 |
案由 |
专利权权属纠纷 |
公告人 |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
内容 |
杨建英:本院受理(2020)粤73民初4797号原告深圳市华谊智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东莞市华博精测仪表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华博精测科技有限公司、杨晓峰、第三人杨建英专利权权属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为:1.请求依法判决专利号为ZL201830315183.5,名称为“非接触电压探测笔(HT100)”的外观设计专利(下称“涉案专利”)归原告所有;2.诉讼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由被告一至三承担。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本案定于2022年5月17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依法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