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宋灿乐,侯金环,郭栋良,郭二报,温花蕊,第三人-郭松申,宋俊鸽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01民终16317号,(2021)豫0105民初10945号 |
案由 |
婚约财产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宋俊鸽:本院受理上诉人宋灿乐、侯金环诉被上诉人郭栋良、郭二报、温花蕊,原审被告宋俊鸽,第三人郭松申婚约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01民终16317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21)豫0105民初10945号民事判决书】。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