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顾晓晔,徐爽,李云松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黑0103执异238号,(2022)黑01执复32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徐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岗区法院)在执行顾晓晔与李云松合同纠纷一案中,复议申请人顾晓晔不服南岗区法院(2021)黑0103执异238号执行裁定书,向本院申请复议。经审查,本院依法裁定:驳回顾晓晔的复议申请,维持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2021)黑0103执异238号异议裁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黑01执复32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