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继雄,郭云凤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郭云凤:本院受理原告刘继雄与被告郭云凤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