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贵岗,杨伟正,古艳芳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伟正、古艳芳:本院受理刘贵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法定休假日顺延)在尉氏县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