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秦磊磊,王付林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付林:本院受理秦磊磊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凯旋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