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路陆军,边灵峰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豫0581民初9002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边灵峰:本院已受理原告路陆军诉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0581民初9002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2022年4月20日9时在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与学院路交汇口西南侧环保大厦316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