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郭永禄,赵丽艳,刘桂君,高旭梅, 黑龙江建三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2)黑8102民初27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建三江人民法院 |
内容 |
郭永禄、赵丽艳、刘桂君、高旭梅:本院受理原告黑龙江建三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郭永禄、赵丽艳、刘桂君、高旭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黑8102民初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起五日之内到前锋法庭签收以上法律文书。如逾期不来领取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天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