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谢定权,王海丽,王家积,吴春虹,第三人-张华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2)琼9021民初17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海南省定安县人民法院
内容
吴春虹:本院受理(2022)琼9021民初17号原告谢定权与被告王海丽、王家积、吴春虹、第三人张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详,无法直接送达相关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原告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追加第三人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相关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小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3-1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