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田桂敏,曾春艳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豫1302民初116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曾春艳:本院受理原告田桂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豫1302民初116号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人民法院报和中国法院网站上同时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届满后第三日下午15时在本院官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