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秀玲, 黑龙江冠世华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宣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102民初19050号 |
案由 |
委托理财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哈尔滨中宣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黑龙江冠世华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秀玲诉你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0102民初190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