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郭爱华,王敏,王泽,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102民初2748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郭爱华、王敏、王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黑0102民初27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