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彭奎海,孙东旭,徐凤英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104民初32727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孙东旭、徐凤英:本院受理原告彭奎海与被告孙东旭、徐凤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黑0104民初3272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