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胡海波,满玉波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满玉波:本院受理原告胡海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