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郭建军,单金刚, 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城建筑器材租赁站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郭建军:本院受理原告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城建筑器材租赁站诉被告郭建军、单金刚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吉0191民初2340号、之一,之二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