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伟,李旭珍, 新疆万水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乌鲁木齐新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民丰县万水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0)新0104执恢317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伟、李旭珍、新疆万水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民丰县万水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乌鲁木齐新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0)新0104执恢317号,因你们去向不明,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后,拍卖被执行人李旭珍名下位于天山区新民路9号1栋7层1的房屋。2021年3月31日,买受人新疆盛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1565180.06元的最高价竞得。将被执行人李旭珍名下位于天山区新民路9号1栋7层1房产及所对应土地使用权,强制过户到买受人新疆盛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名下。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