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杨保三,李应红,舒继成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公告人
河南省南阳市邓州市人民法院
内容
李应红:本院受理原告杨保三诉你、舒继成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到休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3-1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