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马新中,武国然,白龙道,薛哲,秦歌,刘建军, 方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公告类型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案号
(2021)豫1322民初4734号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公告人
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人民法院
内容
马新中、武国然、白龙道、薛哲:本院受理原告方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与秦歌、刘建军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1322民初4734号民事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2-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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