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马新中,武国然,白龙道,薛哲,秦歌,刘建军, 方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豫1322民初4734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马新中、武国然、白龙道、薛哲:本院受理原告方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与秦歌、刘建军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1322民初4734号民事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