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桂凤,季秀云,季秀英,季鹏,张力,张桂阁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力、张桂阁: 本院受理张桂凤、季秀云、季秀英、季鹏诉你继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00(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