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郭纪华, 新疆海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新0104民初16765号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新疆海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郭纪华诉新疆海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新0104民初167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