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胡俊知,李福登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福登:本院已受理原告胡俊知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2022年4月19日9时30分在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与学院路交汇口西南侧环保大厦316建筑旅游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