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明,袁绍多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2)豫1525民初481号 |
案由 |
退伙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袁绍多:本院受理原告李明诉你退伙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豫1525民初48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