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宏贵,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豫0825民初436号 |
案由 |
保证保险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焦作市温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宏贵: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0825民初436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应诉材料。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温县人民法院赵堡中心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开庭日期为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地点为本院赵堡中心法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