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魏国杰,张林峰, 鲁山县玉满堂工贸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豫0432民初5062号 |
案由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林峰:本院受理原告魏国杰诉被告张林峰、鲁山县玉满堂工贸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被告鲁山县玉满堂工贸有限公司不服(2021)豫0432民初5062号民事判决书,已在上诉期间内向本院提交了上诉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让河法庭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