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荆亮辉,华星星,华红英,华丽君,荆英平, 河南红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宝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0421民初1761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荆亮辉:本院受理原告河南宝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华星星、河南红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华红英、华丽君、荆英平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0421民初1761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的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