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 当事人 | 唐新强, 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市蚂蚁商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公告人 | 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 | 
| 内容 | 唐新强:本院受理原告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蚂蚁商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蚂蚁商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上诉状副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