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秦秀池,秦明刚,兰新刚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兰新刚,秦明刚:本院受理秦秀池诉秦明刚,兰新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天,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