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艳旗,任文慧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开封市杞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任文慧:本院受理原告刘艳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