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樊桂英,郭焕灵,刘国省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0923民初3681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濮阳市南乐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郭焕灵、刘国省:本院受理原告樊桂英与被告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0923民初36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