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雷,李锐,胡忠勇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锐、胡忠勇:本院受理原告王雷与被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诚信诉讼保证书等、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2年5月26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